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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方案阶段(2007年6-7月)
  1、区县和乡镇人口计生委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科技大练兵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各级学习、考评测试和岗位竞赛的实施办法,要确定每年练兵的重点任务和具体目标。科技大练兵活动中不但要为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还要为有效落实练兵活动建立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
  各区县的实施方案要在7月31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2、每一个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人员,按照从事的岗位和职责要求,结合总体活动方案,制定出学习和活动计划,明确学习和技术练兵时间、活动方式,要达到的目标和取得的效果。学习活动计划一式两份,自存一份以备对照,上交领导小组一份以备检验。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3月)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市人口计生委总体部署安排下认真组织好科技大练兵活动。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情况每季度以信息方式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四)竞赛和总结阶段(2009年4月-2010年12月)
  1、岗位竞赛本着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原则。2009年第二季度乡镇街组织岗位竞赛,第三季度区县组织岗位竞赛,具体时间自行安排;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岗位竞赛在2009年第四季度进行。参加市级竞赛的区县组织的代表队中须有乡级技术人员,比赛胜出队或通过选拔的人员组成代表队于2010年下半年参加全国竞赛。
  2、2010年上半年对开展科技大练兵进行总结,推荐出大练兵的先进单位、模范示范站、岗位竞赛优胜者。各区县总结材料在第一季度末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市人口计生委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市级科技大练兵先进集体、模范示范站、岗位标兵、技术能手,并进行表彰。
  3、2010年第二季度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报送天津市开展科技大练兵总结材料,并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第四季度召开的全国科技大练兵总结表彰大会。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和贯彻落实《决定》的技术保障措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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