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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7.强化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质量意识,提高管理人员执法监督水平,推进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依法执业率达100%。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执法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服务事故的发生,保证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权益和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四)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避孕及时率和综合避孕率均保持在95%和90%左右。向育龄群众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帮助育龄群众正确选择避孕方法。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查环、查孕、查病),认真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降低非意愿妊娠,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2.逐步建立具有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区(县)乡(镇)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孕前保健、随访转诊等服务。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筛查、报告制度,为病残儿家庭再次生育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和孕期跟踪监测服务,减少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充分利用好我市两级专家库,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程序,逐步使计划生育病残医学鉴定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3.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生殖道感染干预工作规范要求,逐步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殖道感染干预模式。积极组织实施生殖道感染普查防治工作。
  4.满足不同群体的生殖健康需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持续开展对青少年的青春健康教育,积极倡导男性参与,关注更年期人群的生殖健康问题。积极做好性病、艾滋病预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推广安全套使用,提高育龄人群的艾滋病知识水平和预防能力。
  5.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积极参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科普教育阵地的功能,巩固完善我市两个青少年教育基地,加强科普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专家学者参与科普创作,提高基层科学知识普及能力。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突出重点,大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促进,“十一五”期末我市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五)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创建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创建活动,构建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使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成为新机制建设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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