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消减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切实抓好“两转两提”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发布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
三、为我市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政府立法上实现新进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大局筛选立法项目,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快速发展方面的项目;符合以人为本要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方面的项目;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监督,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继续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并强化听取效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的程序、审核重点等。
(四)作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汇编工作。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汇编,向社会发放。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上实现新进展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制定发布《市政府重大行政民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民事行为,都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出决策。
五、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对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和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遵照执行。制定对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正确适用。
(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及时上报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督促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报送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定期通报情况,力争在报备率、报备质量和报备效果上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