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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1、2号发电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1、2号发电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7〕879号)
福州市经委:
你委《关于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转入商业运行的申请报告》(榕经能〔2007〕334号)悉。根据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1、2号发电机组转入商业运行,运行时间从2007年9月27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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