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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细则(试行)的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意见通知件

  受理号:                                             批件号:

制剂名称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剂 型

制剂类别

规 格

包装规格

批准文号

制剂标准

申请人

名称:

地址:

申请事项

审批结论

附 件

主 送

抄 送

备 注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1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审查意见表

  受理号:                                     受理日期:

制剂名称

剂型

申请事项

申请人

名称:

配制地址:

规格

执行标准

包装规格

 

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通知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其他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

 

 

经办人

(签名)

(公章)

电话

科(处)负责人

(签名)

局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五-1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资料签收凭证


            

  本局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医疗机构制剂       (规格: 的(○注册 ○补充申请 ○再注册)申报资料(□原件  份 □复印件  份)。

资料接收员(签字):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⒈本凭证一式2份,申请人和承办局各执1份,请妥善保存。
  ⒉申报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本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告知。

  附件五-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报资料签收凭证

            

  本局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规格:      的申报资料  份。

资料接收员(签字):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⒈本凭证一式2份,申请人和承办局各执1份,请妥善保存。
  ⒉申报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本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告知。

  附件五-1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正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制剂名称:

  剂  型:

  规  格:

  申请事项: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经形式审查,上述申请事项的申报资料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试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请一次性补正以下资料,资料补正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如有不同意见,可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诉。
  原申报资料:全部退回 暂存我局
  补正内容: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一式3份,申请人和承办局各执1份,随资料报自治区局1份。

  附件五-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补正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制剂名称:

  剂  型:

  规  格:

  申请事项: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经形式审查,上述申请事项的申报资料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试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请一次性补正以下资料,资料补正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如有不同意见,可于   年 月 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诉。

  原申报资料:全部退回 暂存我局
  补正内容: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一式2,申请人和自治区局各执1份。

  附件五-1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受理号:

  制剂名称:
  剂 型:
  规 格:
  包装规格:
  申请事项: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经形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上述申请事项的申报资料,基本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试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决定予以受理。是否批准须经审查后决定。本件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3份,申请人和承办局各执1份,随资料报自治区局1份。

  附件五-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受理通知书

  受理号:

  制剂名称:
  剂 型:
  规 格:
  包装规格:
  申请事项: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经形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上述申请事项的申报资料,基本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试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决定予以受理。是否批准须经审查后决定。本件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2份,区局和申请人各执1份。

  附件五-1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制剂名称:
  剂  型:
  规  格:
  包装规格:
  申请事项:
  申 请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经形式审查,上述申报资料不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试行)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诉或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不受理理由: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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