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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平顶山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09年5月底前,舞钢市朱兰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投运,2009年7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2009年7月底前,宝丰县、鲁山县、郏县、叶县污水处理运行负荷要达到平均85%以上,汝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日处理2万吨以上废水的能力并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各县(市)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落实配套资金,提高污水处理率,并于2009年10月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2009年12月底前,日处理3万吨废水的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2009年6月底前,市污水净化公司(一、二期)要完成氨氮、总氮去除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市污水处理厂三期。

  (三)造纸、电镀行业深度治理和整治

  2009年6月底前,舞钢海明集团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并配套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2009年8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加大鲁山县张良镇电镀群整治力度,对生产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无废水治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电镀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规模较大、有完备治污设施的电镀企业进行整合,完善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实现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平台中心软件、硬件配置和监控中心用房)的建设,完成县(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硬件部分)建设,完成新建5个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任务。

  2.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2009年4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流量计、视频设备安装,并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稳步运行;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新建8个市控县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3.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运行监控设施更新改造建设。2009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污染源废水流量计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2009年12月底前,完成不能达到稳定运行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

  (五)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在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一切活动,降低人为活动对饮用水源地的威胁。2009年8月底前,对白龟山水库及其上游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养鱼网箱、岸边餐饮、采沙船只、旅游船只取缔到位。新增澎河贾寨入河口作为鲁山县水质监测出境断面,控制电镀废水污染饮用水源地。

  (六)焦化企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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