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山公交中心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不再进行招标的批复
(闽发改政策〔2006〕941号)
福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转报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山公交中心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不再进行招标的请示》(榕发改政策[2006]18号)收悉。鉴于世行贷款项目福州市金山公交中心停车场工程(闽发改投资[2005]681号文批复招标方案)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已先后于2006年6月和9月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进行了两次,两次都因投标人不足三个致使招标失败。根据《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3号令)第
四十八条和第
四十九条的规定,同意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不再进行招标,并对封存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两家投标文件按照原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继续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出勘查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