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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荔港大道有关情况的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荔港大道有关情况的函
(闽发改投资〔2006〕972号)


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现将莆田市荔港大道项目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关于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说明依据文件、条款和主要表述,以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莆田市荔港大道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四条的有关政策,即“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也符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九款第2条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第3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同时确保了莆田市“港城互动”战略的实施以及完善了城区路网。
  2、关于是否符合国家规划布局:说明依据的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策已经批准发布的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荔港大道项目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莆田市总体规划》以及莆田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3、关于是否符合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说明项目所依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的文件名称、文号、条款和主要表述,以及省、市级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核准和备案的主要内容。
  荔港大道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为莆发改审[2005]18号文,审批内容为原则同意建设莆田市荔港大道项目,道路全长6800米,路幅55米,按双向八车道设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477万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为莆发改审[2006]11号文,审批内容为原则同意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编制,并根据专家评估意见修订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道路全长6129米,路幅54米,按双向六车道设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999.5万元。
  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为莆发改审[2006]17号文,主要审批内容为道路总长7200米,路幅54米,功能定位为城市快速路,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总投资为19305.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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