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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项目建设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项目建设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闽发改投资〔2006〕1001号)


龙岩、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6]2498号文下达我省原中央苏区县中小学、医院、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00万元,现转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和资金管理各项要求,及时转下达投资计划,抓紧制定项目管理措施,督促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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