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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行等关于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行、省银监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外管局关于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
(闽发改高技〔2006〕98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和今年召开的全国银行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动福建省银行卡的应用和推广,促进银行卡产业集聚和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福建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银行卡产业发展是现代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它对于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消费、扩大税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升国际和地区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内容。
  福建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完善联网通用和用卡环境为基础,采取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和集聚,推动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我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目标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核心,以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为重点,加强银行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和集聚,提高民族银行卡的品牌竞争力。力争至2006年末,全省(不含厦门)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达到500亿元,2007年末达到750亿元,2008年末突破1000亿元;力争至2008年末,全省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0%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25%以上,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省中小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20%以上;联网通用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地市级以上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县级市及乡镇。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尽快实现海峡两岸银行卡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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