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公安专科学校扩建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6〕1099号)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申请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科技楼、综合训练馆及学生生活区建设用地立项的函》(闽公函[2006]334号)及附件悉。为配合支持你厅所属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抓好福建公安学院的筹建,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校校园扩建,新建教学楼、科技楼、室内训练馆、专家楼及学生公寓等。请继续开展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城市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规模和投资等待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