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系统立项的复函
(闽发改高技[2006]1115号)
省信息产业厅:
你厅《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申报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系统立项的函》(闽信频函[2006]27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系统项目建议书的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平潭、东山、福鼎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内容:征地200亩(其中平潭105亩,东山65亩,福鼎30亩),建设配套机房等附属设施2000㎡;购置20个Ⅰ级或Ⅱ级无线电监测站的技术用房2000㎡。配置13个Ⅰ级监测站、100个Ⅲ级遥控站、12个移动监测站、20套可搬移监测站、3套船载水上可搬移监测站、10套城市电磁噪声测试和分析系统等相关设备、软件,改建10个Ⅱ级无线电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