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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外经〔2006〕1066号)


福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变更事项的请示》(榕发改服贸[2006]42号),福州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005200510110201)及有关附件悉。我委曾以《关于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的批复》(闽计外经[2001]24号)文件,批准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建设。现你委提出东煌(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市场、项目设计方案等原因,要求延长项目建设工期。经研究,我委同意变更并核准如下:
  一、同意将原批复文件中:“建设工期自项目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建成。”调整改为:东煌大厦商品房项目应于2008年底前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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