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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申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申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工业〔2006〕1110号)


漳州申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汽车玻璃钢、消声器、油箱生产线建设项目请求核准的请示》和漳州市发改委初审意见(漳发改工外[2006]60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由诏安上营通用厂房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和赖雪凤(中国香港)三方合资成立的漳州申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尚寨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生产车间、辅助车间、仓储及公用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85866平方米,购置各类专用设备298台(套),形成年产汽车玻璃钢制品3万台套,油箱、消声器各5万台套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6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105万元。注册资本12400万元,其中诏安上营通用厂房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32.26%);福建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40.32%);香港居民赖雪凤以外汇折人民币出资3400万元(占27.42%),注册资本以外资金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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