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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百米标准田径场和图书馆项目立项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百米标准田径场和图书馆项目立项的复函
(闽发改交能〔2006〕1125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00米标准田径场立项的函》(闽交计函[2006]105号)、《关于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立项的函》(闽交计函[2006]106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同意这两个项目立项。现函复如下: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1999年新组建的职业技术学院,鉴于新建学院教学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现状,为了适应该院扩大招生规模的办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学习需要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经批准的该院新校区总平面规划,同意该院在现有校园内建设四百米标准田径场及其配套设施和图书馆一座,400米标准田径场估算总投资700万元,图书馆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标准四百米田径场及其配套设施、图书馆建设资金由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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