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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十一五”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十一五”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区域〔2006〕1118号)


闽清、古田、尤溪、延平四县(区)发改局(计划局):
  现将《“十一五”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十一五”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口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04]357号文),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专项(每年1000万元)延续到2009年。按照《实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结合“十五”实验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水口库区核心区15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延平区的樟湖镇、炉下镇、太平镇、夏道镇、西芹镇、大横镇、南山镇、水南街道办、水东街道办、黄墩街道办,古田县的黄田镇、水口镇,尤溪县的西滨镇、尤溪口镇和闽清县的雄江镇、桔林乡、东桥镇、梅溪镇),共涉及282个村居(含茫荡镇安丰村),约26.5万人。实施期限为2006年-2009年。
  一、“十五”实验区专项建设实施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围绕“十五”实验区建设发展目标,2001年以来省发改委组织推进了库区乡镇垃圾污染治理、生猪废水污染治理、通往旅游景区道路、乡村供水工程、小型生产生活码头以及部分产业发展等113个项目建设,总投资1.64亿元,其中补助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4500万元(另500万元结转2006年使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当地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大部分项目都已建成,发挥良好的效益。具体成效为:
  1、保护了库区生态环境。在乡镇垃圾污染治理方面,推进建设库周乡镇垃圾焚烧场9座(西芹镇、东桥镇、太平镇、樟湖镇、梅溪镇、黄田镇、西滨镇、炉下镇、桔林乡),日处理垃圾规模51吨,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在生猪养殖废水污染治理方面,建设户用沼气池4200口,集约化养猪场废水治理工程27座。此外,探索推进学校公厕沼气改造试点7处。经过5年的污染整治,库周乡镇垃圾污染问题和库岸1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养殖业废水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2、改善了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通往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方面,扶持建设的22条旅游道路(总长203公里)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在乡村供水工程建设方面,推进建设13个集镇、11个行政村(片区)供水工程,新增日供水量2.24万吨,受益人口约8.2万人;在小型生产生活码头及铁路下立交桥项目建设方面,推进12个项目建设,受益近3万人。此外,还支持个别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和工业园区高压供电线路等项目建设。这些项目建成,对解决库周“交通难”和“饮水难”问题,改善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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