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江市行政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7〕3号)
晋江市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晋江市行政综合大楼迁建项目立项的请示》(晋经发[2006]53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选址意见和有关危房鉴定确认意见、编制说明、资金来源说明等附件均悉。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文件)精神,你局申请建设晋江市行政综合大楼迁建项目,业经我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联合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和项目审核情况向省政府汇报。现按照2006年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意见,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区03-01地块。
二、建设规模: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标准和拟入驻办公单位的人员编制数,核定项目建筑面积为32912平方米,以及水、电、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