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蕉城区的西陂塘海堤0.8公里(桩号0+000~0+800);
2、蕉城区五里洋海堤4.34公里(东北堤段桩号0+000~0+900;裁弯取直堤段桩号0+900~1+550;西南堤段3+200~5+370;白井塘堤段0+000~0+620);
3、蕉城区梅溪湾海堤1.22公里(桩号0+000~1+220);
4、蕉城区车里湾海堤2.16公里(桩号0+000~2+160);
5、蕉城区介溪海堤2.18公里(桩号0+000~2+180);
6、福鼎市王孙海堤0.21公里(桩号0+000~0+210);
7、福鼎市铁锵海堤1.5公里(桩号0+000~1+500);
8、福鼎市翁江海堤1.5公里(桩号0+000~1+500);
9、霞浦县江港海堤1公里(桩号2+000~3+000);
10、霞浦县牙城海堤1公里(桩号0+000~1+000);
11、霞浦县北壁海堤0.35公里(桩号0+000~0+350);
12、霞浦县罗赤海堤0.5公里(桩号0+000~0+500);
13、霞浦县石湖海堤0.5公里(桩号0+000~0+500);
14、福安市斗门头海堤1.38公里(桩号0+000~1+380);
15、福安市甘棠海堤1.5公里(桩号3+800~5+300)。
四、项目总投资
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和宁德市以及郭洲头海堤强化巩固五期项目工程总投资按19539万元控制,除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投资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或项目单位)自筹。具体分市投资控制数为:
福州市海堤除险加固五期工程总投资2998万元;漳州市海堤除险加固五期工程总投资5152万元;泉州市海堤强化加固五期工程总投资2686万元;莆田市海堤除险加固五期工程总投资3099万元;宁德市海堤除险加固五期工程总投资4806万元。
五、其它
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6年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367号)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要严格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请根据可研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利局联合审查、市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二)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克扣和挪用。
(三)严格落实国债“五制”制度。即:项目业主负责制、项目合同制、项目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所有项目均应实行公开招投标,杜绝不具备水利施工资质的队伍参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