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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6〕1131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南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2006]投资27号)及有关附件均悉。为解决医疗废物污染,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南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精神修订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医疗废物5吨/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热解气化焚烧炉成套设备1套、焚烧烟气净化处理设施、医疗废物贮存及预处理设施、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设备、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同意烟气净化工艺采用急冷、半干法去除酸性气体+活性炭吸附二恶英和重金属+袋式除尘相结合的工艺,焚烧后飞灰和污水按照环保批复要求处理。
  四、项目应实行法人责任制,同意南平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
  五、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42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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