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海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调整建设投资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7〕53号)
福州海关:
你关《关于请求调整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的函》(福关基字[2006]007号)及附件悉。你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业经我委以闽计投资[2001]98号文和闽计投资[2002]110号文同意建设,总建筑面积32530平方米,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海关业务用房23066平方米、投资10714万元,资金申请海关总署安排4600万元、转让旧业务筹措6114万元;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业务用房9464平方米、投资3786万元,资金申请海关总署安排。现根据你关要求,经研究,同意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0000万元,调增5500万元由你关自行筹措解决。请按此复函办理其他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