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漳州地震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7〕86号)
省地震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漳州地震台改造项目内容的函》(闽震函[2007]237号)悉。你局漳州地震台改造项目业经我委以闽发改投资[2005]485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改造24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现应你局要求,同意你局对台站设施布局进行调整,新建建筑面积调整为650平方米,工作楼改造、观测室记录室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内容不变;总投资160万元及资金来源不变。请按此办理其他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