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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闽发改政策〔2007〕78号)


省地震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准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函》(闽震函[2007]10号)收悉。鉴于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7728万元,建设资金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施工、勘察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同时,由于国内目前能够满足条件并具有相应资质承担本项目设计、监理的单位少于三家,均无法达到法定的投标人数量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设计、监理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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