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开工的复函
(闽发改重点〔2007〕95号)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准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开工的报告》(闽外经贸院[2007]06号)及附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已通过审查或审核,“三通一平”已完成,监理和施工单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具备了施工条件,经研究同意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请你院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要求,抓紧施工队伍进场,精心组织实施,做好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2007年9月前建成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