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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肿瘤医院扩建直线加速器机房项目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肿瘤医院扩建直线加速器机房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7〕113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省肿瘤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立项的函》(闽卫函[2006]419号)收悉。为改善省肿瘤医院设施条件,满足病患者治疗需要,经研究,同意省肿瘤医院在该院放疗中心东北角扩建直线加速器机房,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医院自筹解决。建设期限为2007年。

  同意该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附件:招投标核准意见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招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肿瘤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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