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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编报2007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建)省以上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编报2007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建)省以上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闽发改社会〔2007〕11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福建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06]60号)通知要求,我省2006年实施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取得较好成效。按照实施方案,2007年继续安排省以上补助资金(含中央国债、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引导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请各地根据以下要求,抓紧组织今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土建)计划编报工作:

  一、项目安排的范围和筛选条件

  (一)上报项目原则上从各地列入《福建省2005-2009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中选择。要突出重点,按照我省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扩大到全省所有农村的要求,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边远、贫困山区的乡镇卫生院要优先考虑。

  (二)坚持建设标准和规范。各地要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申报的项目以填平补齐、改扩建为主,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基本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基本到位,本年度内可基本建成,严格控制整体新建项目。

  (三)对2006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县,2007年暂缓安排省以上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督促加快完成2006年项目。

  二、上报要求

  请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编制好本地区项目建设计划,并加强对县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的指导,督促做好项目的遴选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对报送的项目计划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核实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要求,参照2006年省以上补助资金项目数量,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卫生部门联合上报。

  要求对所上报的项目作相应的简要说明,并将项目遴选原则及所附表格等材料(含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表格应按附件提供的样式格式制作),于3月10日前以纸质、电子文稿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

  有关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的设备配置及卫技人员培训计划,将由省卫生厅、财政厅另文通知。

  附件:2007年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表

  省发改委联系人:刘文洁

  联系电话:0591-87063196

  E-mail:Liuwj@fjdpc.gov.cn

  省卫生厅联系人:陈松涛

  联系电话:0591-87842224

  E-mail:cst@mail.fjphb.gov.cn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2007年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表

单位乡镇
  人口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建设
  性质
建设
  内容
建设规模(m2投资建议(万元)建成后
  病床数
  (张)
备注
  (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文号)
类别现有业务用
  房面积(m2
其中:危房
  面积(m2
病床数病床
  使用率
现有
  人员数
合计新建改造合计资金来源
省以上安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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