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社会〔2007〕108号)
各设区市、县(区)发改委(局)、文化局、财政局:
为了更好推进我省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省委省政府将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列为2007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下发《关于百年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厅
省财政厅
二○○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
关于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加快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设施,特提出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整合和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健全文化服务网络,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创新体制、增强活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规划目标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全局出发,把农村文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化投入并进,因地制宜,服务农民群众,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但由于投入不足,仍然存在文化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乡镇文化站业务用房标准低,无站址比例高,设备简陋。根据调查摸底,全省无站址和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乡镇文化站共591个,占全省945个乡镇的62.54%,其中无站址的有223个,占全省乡镇的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