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的函
(闽发改投资〔2007〕1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7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7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8%。为落实省委“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确保年度全省投资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综合考虑各设区市报送的年度计划指标和投资增长潜力的基础上,现将2007年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按设区市分解下达,具体是:福州市872亿元,厦门市850亿元,泉州市595亿元,漳州市298亿元,三明市292亿元,南平市250亿元,莆田市200亿元,龙岩市198亿元,宁德市180亿元。
请各设区市按照所分解下达的预期目标进行细化落实,进一步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力度,切实提高“两个比重”,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力争全面完成投资预期目标,促进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协调较快增长,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