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7〕470号)


省劳动保障厅:

  你厅《关于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闽劳社函[2007]170号)收悉。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现有在校生3300多人,校舍总建筑面积44800平方米。到“十一五”末该校办学规模将达6000人,现有校舍难以满足学校发展需要。为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经研究,同意该校按校园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在校区内新建综合教学楼一幢。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教学楼。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

  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四、建设单位: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510万元,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