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项目核准文件
1、项目核准文件内容是项目确认书出具的依据,要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明确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购置设备总额(包括进口设备用汇额和购买国产设备总额)、项目执行年限(建设起止年限)等;同时还需要注明该项目适用于《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具体条目。
2、对增资项目的核准,应明确每次增资的总额及按比例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项目核准后,项目业主应到外资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手续。
(二)关于项目申请报告
1、项目申请报告是办理项目确认书的主要审核材料,原则上由项目业主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申请报告中的项目单位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应与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上的相关内容一致,申请报告要能真实反映企业概况、项目建设情况、生产流程和最终产品以及采购国产设备数量和价值,各数据之间要衔接清楚。
2、购置国产设备总额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项目和需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研究机构编写。
(三)关于设备清单
1、设备清单的填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格式见附件2)的内容要求进行填报,设备清单上的项目单位应与签章的项目单位名称一致;设备清单中的所填报的采购国产设备名称、规模型号、台(套)数、单价、金额、供货商、合同号(无合同号时,须填写“无”)须逐项填写,要与采购国产设备时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所填写的内容相一致(设备清单格式可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fjdpc.gov.cn/下载)。
2、外商投资项目中既有鼓励类又有非鼓励类建设内容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清单应只包含鼓励类建设内容的设备,非鼓励类建设内容的设备不得列入。
3、设备清单原则上与项目确认书同时出具,对于项目建设时间长、采购设备规模大、在办理项目确认书时无法确定全部设备型号规格及价格的项目,采用一次出具项目确认书,分批确认设备清单的方式,其中第一批设备清单须随项目确认书同时办理。对采取分批办理设备清单确认的项目,须在每批设备清单后加注本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总额、本批次采购国产设备金额、尚余采购国产设备额度的文字说明(标注在表格最后一页的下方)。
4、申请办理确认第二批次及以上批次的设备清单时,项目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8),并附上原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和最近一次确认的设备清单复印件及本次需办理确认的设备清单一式5份,经属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初审后,按程序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确认。
各地和项目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或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或反映,以利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效率。
附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2、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
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审核事项一次性告知表
5、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否定项目确认情况报备表
6、关于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项目(项目名称)的请示
7、项目采购国产设备调整前后对比表
8、关于变更确认(项目名称)第×批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的请示
9、关于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函
10、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闽国税发[2006]217号文(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闽发改外资准字(200 ) 号
(项目单位全称):
根据国税发[2006]111号文件规定,兹确认: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 (核准机关)以 号文核准该项目申请报告。请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手续。
项目产业政策核准条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 类第 条。
项目性质:
项目执行年限: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国产设备总额: 万元人民币
出具部门印章
(日 期)
附件:2、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闽发改外资准字[200 ] 号附表 |
****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
****公司(签章) |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采购国产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台(套)数 | 单价 | 金额 | 供货商 | 合同号 | 备注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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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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