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贡川至东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7]890号)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永安贡川至东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7]18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带动永安东部工业区发展,改善永安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同意建设永安贡川至东坡公路。
二、永安贡川至东坡公路起于永安市川东工业区(国道205线K2258+100),跨沙溪河、经巫家头、南坂、红金山、益口、下渡、大溪、桥西,终于东坡(国道205线K2277+700),路线全长18.5公里,其中利用老路4.3公里(省道307线2550米、大溪桥202米、永安市中山路1548米),实际修建里程14.2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路网规划,本段公路新建线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采用全路幅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布的《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请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对老路利用路段尤其是桥涵利用加强检测,确保达到二级公路标准。
2、本项目与铁路、高速公路干扰较多,应加强与铁路、高速公路的沟通衔接,做好设计方案的优化比选,深入研究施工组织方案,减少对铁路、高速公路营运的影响。
四、永安贡川至东坡公路工程估算总投资11627万元,资金由永安市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二年。
六、核准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并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