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平市发改委,闽清县、古田县、尤溪县发改局:
根据你们上报的2007年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计划(南发改[2007]综合10号、梅发改[2007]89号、古发改综[2007]25号,尤发改投[2007]60号),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将2007年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具体项目附后)下达给你们,补助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按计划及时推进。
二、认真执行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落实好各项配套资金,确保年度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