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邢台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邢政函〔2006〕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决定成立邢台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邢台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邢台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作为邢台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研究部署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姜德果(市长)
副组长:
宋 文(常务副市长)
张砚平(副市长)
成 员:
焦朝君(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杨孟勋(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姜桂莲(市发改委主任)
柳金钟(市环保局局长)
张 军(市教育局局长)
赫光磊(市科技局局长)
郭运兴(市监察局局长)
崔尽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秋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留双(市建设局局长)
范永丰(市交通局局长)
王义章(市水务局局长)
吴兆山(市农业局局长)
石振泉(市商务局局长)
石怀瑞(市卫生局局长)
李兆昌(市国税局局长)
郭春雨(市地税局局长)
宋维杰(市工商局局长)
王留存(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焦景芬(市统计局局长)
闫九旭(市林业局局长)
麻庆重(市质监局局长)
杜荣征(市物价局局长)
王建华(市直机关事物管理局局局长)
黄淑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会议视议题确定参会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邢台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邢台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相应充实力量。邢台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局为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