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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牵头各参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
确定推荐人选
所在单位公示
5个工作日
报省直有关部门汇总
报省重点办
经相关部门审查
省主管部门分解名额
到建设单位
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
组织填写有关情况
经所在单位人事、
计生部门审核
报市重点办
市重点办分解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