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优中选优,选出各方面公认的先进人物。评选应按行政和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分别征求当地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后,逐级审核上报。对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进度目标严重滞后的单位负责人、以及违反廉政、计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律不予以推荐上报。
(二)落实评选具体工作。各分级管理单位收到文件后要及时研究,将指标落实到项目单位和有关单位(设区市重点办要牵头做好有关工作,市人事局、总工会要积极配合,将名额落实到市级为主管理项目和其它为重点项目服务的有关单位)。先进指示落实到项目后,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召开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会议,认真推荐先进人选。先进人选所在单位对上报人选要进行公示,认真按照申报程序填报有关资料。申报程序见附件4。
(三)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先进申报表中,先进事迹栏如不够填写,可另附材料。建设功臣先进事迹和项目优胜奖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四)及时汇总上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重点办应于2008年11 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重点办。逾期视为放弃。
四、表彰奖励办法
先进工作者由省重点办、省人事厅和省总工会联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建设功臣和项目优胜奖由省政府表彰,颁发证书;建设功臣同时由省总工会颁发省五一劳动奖章。根据省政府规定对获奖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重点办、省人事厅、省总工会成立2007年度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重点办,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本文件可从省发改委网站www.fjdpc.gov.cn政策文件栏目中下载。
省重点办联系人:陈芳
电话:0591-87063251
传真:0591-87063252、87063253
电子邮箱:fjszdb@163.com。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8号 省重点办
邮编:350003
附件:
1、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表彰评选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二○○七年度重点项目建设项目优胜奖申报表
4、福建省二○○七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5、推荐申报程序和填表说明
省重点办
省人事厅
省总工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德金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副组长:
吴钦霖 省人事厅副厅长
林际彪 省总工会副主席
龚友群 省重点办常务副主任(副厅级)
成 员:
林月玲 省发改委人事处处长
林传德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程 强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陈 剑 省重点办副主任(正处级)
办公室主任:
陈 剑(兼)
副主任:
胡振宇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副调研员
成 员:
陈 芳 省重点办主任科员
吴华森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主任科员
陈 昕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主任科员
附件:2、
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表彰评选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