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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闽发改政策〔2007〕1052号)


省公安消防总队:

  你队《拟对“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项目部分系统进行邀请招标的请示》收悉。2007年7月4日,我委以闽发改高技[2007]630号文批准了省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鉴于该项目中的调度指挥系统、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消防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系统、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信息管理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火灾统计管理系统中的部分数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队对以上系统软件采购实行邀请招标,并由你队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硬件及其他软件的采购仍应依照省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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