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指南(试行)的通知
(津人教〔2005〕3号)
各区县,各委办局,各集团公司人事(教育)部门:
为深入贯彻《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指南》介绍给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让他们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自觉选择学习科目,并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在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各自特点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进一步推动我市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曹鸿斌 电话:23326381、23111341(传真)
二○○五年三月四日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指南(试行)
序号
| 科目名称
| 适用对象
| 推荐书目
| 学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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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道德修养
|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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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职业道德与企业发展》
蓝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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