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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启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启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的通知
(2004年12月17日 粤地税发[2004]34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实现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需要,促进我省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申报表的有关精神,在反复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此次印发的申报表,栏目设计详尽,分类合理,更能反映个人所得税政策内涵,满足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需要。现将申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的类型
  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共分四类十种:
  第一类(两种):适用于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资料。
  1、 DJ040《个人信息登记表(国内人员适用)》,适用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首次申报时必须如实填写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所有国内人员资料,人员发生增减或资料变更时填报增减、变更情况。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于投资经营企业(业户)开业或变更时一并填报个人资料。
  2、 DJ041《个人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适用)》,本表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填报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的资料。首次申报时必须如实填写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所有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资料,人员发生增减或资料变更时填报增减、变更情况。
  3、个人自行申报的个人信息资料,一并在SB010《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中填列,不需单独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类(四种):适用于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l、 SB009-2《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国内人员适用)》,由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扣缴国内人员(即非外籍人员及非港澳台同胞)个人所得税时填报。
  2、SB009-3《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适用)》,由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扣缴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个人所得税时填报。
  3、 SB009-1《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使用纸质申报方式汇总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使用本表申报纳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同时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国内人员适用)》 (SB009-2)或《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适用)》 ( SB009-3 )作为明细申报的附列资料,本表不能单独作为纳税申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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