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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主管征收管理机关和业户各一份。
   2、业户每次续购发票时提交本表;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还需携带存根联和作废全套。
   3、抵扣金额指按税法规定,广告、旅游、代理等行业可从营业额中抵减的费用。  
   4、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2:
  广州市地方税务发票鉴定留置证明单

编号

申 请 鉴 定 发 票 名 称

字 轨 号 码

开 票 单 位

填 写 内 容

顾 客 名 称

合计金额

开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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