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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主管征收管理机关和业户各一份。
2、业户每次续购发票时提交本表;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还需携带存根联和作废全套。
3、抵扣金额指按税法规定,广告、旅游、代理等行业可从营业额中抵减的费用。
4、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2:
广州市地方税务发票鉴定留置证明单
编号
申 请 鉴 定 发 票 名 称
字 轨 号 码
开 票 单 位
填 写 内 容
顾 客 名 称
合计金额
开具日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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