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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建设煤矿笔架山一号井联合改造修改设计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建设煤矿笔架山一号井联合改造修改设计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18号)


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审查〈福建省大田县建设煤矿笔架山一号井联合改造设计(修改)〉的报告》(明煤行办〔2007〕0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煤炭基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的联合改造设计(修改)说明书结论、专家组审查意见、安全专篇(修改)说明书的批复以及省国土资源厅于2000年4月26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504250040018),原则同意对大田县建设煤矿笔架山一号井联合改造建设项目进行修改。
  二、修改后主要内容:
  (一)全矿井设计能力修改为6万吨/年,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为83.32万吨,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68.69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7.2年。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现象,地温为正常区。
  (二)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上、下山开拓。矿井分三个采区开采:一采区为新建上山采区,开采标高+550至+590m;在矿区西南部新开一主平硐(标高+550m),利用原+578m平硐扩修后作为南风井。三采区为现生产采区,开采标高+600至+550m,利用东部现有的+550 m平硐为生产井,北风井(标高+594.68m)为回风平硐。新掘+550m进风巷将一、三采区贯通。三采区煤炭资源开采完后,+550生产井和北风井(标高+594.68m),应予关闭,不得向下延深。二采区为接替采区,开采标高+550至+450m;在一采区内布置一对下山进行开采。
  (三)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作面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全部冒落法顶板管理,搪瓷溜槽自溜运输。设计采区回采率85%,工作面回采率97%。
  (四)矿井采用分区通风方式,抽出式机械通风方法。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电压10kV,矿井地面电压等级为220V、380V,井下低压电压等级为660V、127V、36V。矿井电气设备总容量93.6kW,电气设备总工作容量64.1kW。
  (五)概算投资和工期
  项目总投资942.52万元,吨煤投资157.09元/吨,其中矿建工程283.8万元,土建工程197.7万元,设备购置92.89万元,安装工程102.8万元,工程预备费61.66万元,其它费用203.67万元。建设总工期为14.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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