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等2个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立项备案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16号)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等2个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进行立项备案的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关于福建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1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99号)、《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6〕533)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专家组对你市辖区内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等2个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进行了备案资料审查,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平市横坑煤矿等2个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但对以上2个项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1、2),请你局组织相关县(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列入设计方案审查内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未经我委和福建煤监局联合审查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同意项目开工、企业不得擅自组织项目建设,否则一经查实,立即撤消项目。
附件:
1、漳平市横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意见
2、漳平市双洋镇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对已关闭的灵地乡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是同一本采矿证内的两矿井之间的整合,整合后矿井范围同采矿证范围。矿井采用平硐开拓,由于块段之间存在沟谷和开采标高错开,拟设计3个采区8个硐口,首采一、二采区5个硐口,三采区作为接替采区,3个硐口。整合后矿井规模拟设计为6万吨/年。
二、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