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整合对象原曲斗煤矿桥仔坑668井为关闭井,应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整合后矿井《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或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无需进行安全预评价的说明(理由和依据)。
二○○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5:
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水圳池816井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永春县铅坑煤矿水圳池816井对已关闭的原铅坑煤矿水圳池890井进行资源整合,是同一本采矿证内的两矿井之间的整合,整合后矿井范围是采矿证范围的一部分。矿井采用平硐开拓,设计1个系统、4个硐口,矿井保持2个生产硐口1个接替硐口。整合后规模拟设计为6万吨/年。
二、存在问题
(一)硐口多,建议设计为1个系统、2个硐口。若设计4个硐口,应提供经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由具备资质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论证(评价)报告。
(二)应补充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整合后矿井属于一个经济实体的承诺书, 承诺书并经县、市行办签字盖章确认。
(三)整合范围部分标高重叠;整合后+930米水平以上存在“楼上楼”(采矿证开采标高到+950米、+1100米),没有福建煤监局的安全认定结果,应补充提交。
(四)被整合对象原铅坑煤矿水圳池890井为关闭井,应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整合后矿井《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或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无需进行安全预评价的说明(理由和依据)。
二○○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6:
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西萍煤矿西萍957井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立项备案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永春县西萍煤矿西萍957井对已关闭的原西萍1021井进行资源整合,是同一本采矿证内的两矿井之间的整合,整合后矿井范围是采矿证范围的一部分。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有1个系统(2采区)3个硐口。整合后生产规模拟设计6万吨/年。
二、存在问题
(一)应补充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整合后矿井属于一个经济实体的承诺书, 承诺书并经县、市行办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