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晋江市永和内厝加油站等3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211号)
晋江市永和内厝加油站等3家企业:
我委于2007年 12月2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晋江市永和内厝加油站、将乐县黄潭镇加油站、惠安县惠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晋江市永和内厝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林春粟,地址为晋江市永和镇内厝村草马路,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将乐县黄潭镇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杨水全,迁建后地址为将乐县黄潭镇黄潭村桥东路2号县道751线19公里+90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三、惠安县惠丰加油站(原惠安县东岭惠丰加油站迁建),法定代表人张贤慧,迁建后地址为惠安县东岭镇涂厝村涂斗路6km+400m,经营品种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