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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综合利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综合利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津中小企〔2008〕26号)


各区县、新三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各区县邮电局及相关单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技术与体制创新的主体,成为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引导社会服务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充分利用直复营销新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综合利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利用邮政资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市60%以上的利税、7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就业岗位,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人才匮乏、资金短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生产费用不足、销售渠道不畅、物流成本较高、市场拓展困难,制约了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因此,运用社会服务组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平台,已成为中小企业拓展市场的客观需要。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承担着“通政、通商、通民”的使命。邮政已形成覆盖城乡、连接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通信网络,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实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服务能力的企业,同时还具备为社会提供数据库商函、物品运递、物流分销配送、资金归集和资金信贷等多种服务功能,可为中小企业有效解决产品广告宣传、销售渠道拓展、商品流通、资金运转等方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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