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社会〔2007〕659号)
市卫生局:
你局津卫后函(2007)357号“关于报审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补充材料均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位于南开区三马路原液压集团地块内,东至南开三马路,西与华育里和东方小学相邻,南至长江道和机电集团,北至南开三纬路。规划用地面积55263.4平方米。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中心妇产科医院总的发展规模为住院病床600张,其中新增床位181张。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各一座及其他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70153平方米,其中门急诊、住院和医技用房63345平方米;后勤综合用房5900平方米;附属用房800平方米;氧气站108平方米。
三、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53940万元(含征地补偿费15000万元),其中一类费用28941万元;二类费用4874万元;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512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银行贷款39990万元,医院自筹13950万元。
四、在扩初设计中应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