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清流县沙芜上坪煤矿有限公司上坪煤矿联合改造设计修改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134号)
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审查清流县沙芜上坪煤矿有限公司上坪煤矿联合改造设计(修改)和安全专篇的报告》(明煤行办〔2007〕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矿于2004年申请联合改造,并经我委立项批复(闽经贸能源〔2004〕990号)。由于扩大矿界范围、新增煤炭储量,该矿于2006年提出设计修改,经审查我委同意将原设计能力3万吨/年修改为6万吨/年(闽经贸许可〔2006〕180号)。根据煤炭基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与福建煤监局共同组织煤炭行业、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修改)进行评审,在福建煤监局委托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对该项目安全专篇批复(明煤行办〔2007〕67号)的基础上,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修改批复如下:
一、资源状况及能力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500000620018)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5.2718平方公里,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为159.1万吨,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91.4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10.1年。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现象,地温为正常区。
二、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分区平硐、斜井开拓,以矿区内F4断层为界,划分为北、南2个采区。北采区采用阶梯平硐开拓;南采区前期采用平硐开拓,后期采用暗斜井开拓。矿井投产时,北采区以+560m平硐为主井,+570m平硐为风井,+560~+600m区段17#煤层的南、北回采工作面生产,其余井口密闭,+540m、+520m平硐为接替主井;+540m平硐投产时,+560m平硐密闭;+520m平硐投产时,+560m、+540m平硐密闭。矿井投产时,南采区以+510m平硐为主井,+523m平硐为副井,+535m为风井,+510~+545m区段17#煤层的南回采工作面生产,其余井口密闭。南采区+510m水平以下资源为第二开采阶段,既矿井北采区、南采区+510m水平以上资源开采结束后,+451m主井(平硐)、+535m风井系统方可投入生产,投入生产时,其余井口密闭。
采煤方法采用后退式倒台阶采煤法或斜坡采煤法。采煤工作面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全部冒落法顶板管理,搪瓷溜槽自溜运输。设计采区回采率85%,工作面回采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