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1.规范办事程序和行为准则,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2.完善为民服务快速通道,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3.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4.强化监管,改善公用事业服务。〔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建委负责落实〕
85.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6.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民政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7.畅通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电话信件、110应急联动系统等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和解决群众急难盼怨的问题。〔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负责落实〕
88.扎实推进“五个坚持、两转两提”,创新政府工作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大力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落实〕
89.深化机关标准化管理,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人事局、监察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90.加强督查问责,完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监察局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