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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和促进消费的实施意见


  二、大力推进招商引资

  (七)突出区域合作重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加快环京津地区的对外开放步伐,发挥曹妃甸工业区、渤海新区的品牌效应和先导作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建设产业园区、举办区域性展会的支持。积极承接“南资北移”,引进中央企业和沿海先进地区大型民营企业的战略投资。巩固与港台地区的合作,拓展与东南亚诸国的合作领域,切实加大对欧美日韩产业资本的招商力度。

  (八)拓宽利用外资领域。省市县发展改革、商务、农业、交通、建设、信息产业、金融、物流、旅游、科技、文化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常态化的投资促进机制,做到有专题招商方案,有专项招商经费,有专业招商人员。多种形式开展对外专业招商活动,定期对项目进行调度。

  (九)推进产业招商。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行业。重点谋划推介一批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和社会需求量大的消费品等项目对外招商。各设区市要加大政策和财税扶持力度,秦皇岛、保定、廊坊等市要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培育更多服务外包企业。

  (十)精心组织投资促进活动。认真组织河北(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我省自办大型经贸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厦门)投洽会、中国(深圳)高交会等国家级投资促进活动。以廊坊518经贸洽谈会、石家庄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唐山临港产业洽谈会、邯郸新材料博览会为重点,打造区域性品牌展会。

  (十一)深入开展精细化招商。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为重点,坚持小规模、多批次、专业化、重实效,扎实推进招商工作。谋划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组织重点小团组赴境外招商,对重大项目跟踪推进。选择有实力、有影响的境外驻华经济组织和跨国公司驻华机构,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请进来考察洽谈等方式开展对接合作。组织重点企业赴沿海地区特别是京津地区洽谈合作。密切关注国际国内资本流动新趋势,围绕引进产业资本,发挥各地区域、区位和产业优势,细分市场和客户,创新招商主题,开展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招商活动。

  (十二)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驱动,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以各类展会为平台、以知名商协会为纽带的投资促进机制。加强对一线招商人员的政策和实务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外向型经济专题培训班。积极推动我省大型国有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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