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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失效]

  (一)各指定实验室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按照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做好甲型流感病毒的筛查监测工作。
  (二)各指定实验室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未经市卫生局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检测、病毒分离等相关工作。
  (三)市卫生局将对承担检测任务的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测能力进行评估和指控。各区县卫生局也要加强对指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人: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司雪峰  83970726
  北京市CDC甲型H1N1流感指挥协调信息组:64407013,64497026(传真)
  北京市CDC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样本受理室(北院一楼109室):64407121

  附件:1.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分工安排表
  2.北京市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信息记录表
  3.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流程图(略)
  4.北京市传染病实验室网络标本送检交接单(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流感样病例甲型流感病毒实验室筛查监测工作分工安排表

单位

分 工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市甲型流感阳性病例检测

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区县甲型流感病例筛查监测

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地坛医院

本院收治病人甲型流感病例筛查监测

 

北京佑安医院

北京胸科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

航天中心医院

解放军302医院

武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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