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和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内容中,基本上都包含了情报交换的条款。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如果对有关外籍人员所提供的境外工资薪金收入情况表示怀疑,可以采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方式,发出专用函件,列明该外籍人员的姓名、国籍、护照、境外任职单位、境外住址等有关资料,请求该外籍人员所在国的税务当局协助,彻底查清其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这是我国内地税务机关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进行联系,解决境外收入申报不实的有效方法和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今年实施新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则,国家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渠道将更为畅通,时间将大大缩短,形式将更为多样化,效率将更高。
四、做好“大集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系统上线的准备
为了切实抓好个人所得税(包括外籍个人)的管理工作,逐步实施全员申报和明细申报,给所有的纳税人一张完税证明,省局组织力量开发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系统,今年7月在部分市率先上线,其余地区也陆续将在今年内基本上全部上线实施。该系统在设计上要求全部纳税人(包括外籍人员)必须登记详细的个人资料,才能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会对所有的资料进行电脑管理,可以从电脑中了解该个人的所有纳税资料及任职、取得收入等情况。对外籍人员,系统还要求其提供境内外住址、在华居住天数、工作天数等详细资料,为主管税务机关彻底掌握外籍人员的情况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实施该项征管系统,前期录入的工作将十分艰巨,各地应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宣传、解释、督促工作,为系统的顺利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税源监控
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源调查、分析和管理,建立税源管理档案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加强与出入境管理、工商、海关、外经贸、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外籍人员就业和流动情况,为税源监控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优化纳税服务
为外籍人员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各地要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外籍人员解决申报纳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对外籍人员和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辅导,帮助他们熟悉我国税收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提高他们对税法的遵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