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2008年度目标任务考评细则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8〕146号)
各市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工商办字[2008]86号)的精神,现将《全省工商系统2008年度目标任务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目标考评主要以倒扣分的方式进行,考评中,各检查组对被考核单位的业务工作目标的考评每次扣分的分值为0.5分。各检查组于每次检查结束后2日内将带队领导签字的考核评分记录报省局目标办。
省局目标责任部门检查组和市局互查组在同一被考核单位的检查中,如一方未发现问题,而被另一方检查组或省局领导在检查中发现出问题的,则同时按例扣除被考核单位和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组单位各0.5分;如果省局目标责任部门检查组和市局互查组在同一被考核单位检查中都未发现问题的,而被省局领导在检查中发现出问题的,则同时按例扣除省局目标责任部门、市局互查组单位和被考核单位各0.5分。